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 7 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 7 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时间 1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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