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光污染等新领域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法典积极回应时代之问
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薇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写入法律,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关注新领域的污染防治,回答时代之问。对于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光污染防治等新领域的污染防治问题,法典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积极回应时代之问,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科学精准加强秸秆焚烧的组织管理,针对老百姓家门口的油烟、恶臭等问题加强治理,以及针对生态保护实践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生态保护制度等。体现源头治理思维,将视野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扩展到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特别是专设“应对气候变化”一章,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实践中的情况和问题,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责任,构建更加统一完备、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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