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 月 26 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以到岸价(CIF)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涉案企业本溪北台高速线材有限公司税率为 12.26%,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张家港沙景钢铁有限公司、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张家港润忠钢铁有限公司、江苏润忠高科公司、Zhangjiagang Rongchang High Wire Co., Ltd.、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均为 15.04%,江苏永钢集团为 20.56%,其他企业为 36.79%。
5 月 26 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以到岸价(CIF)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涉案企业本溪北台高速线材有限公司税率为 12.26%,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张家港沙景钢铁有限公司、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张家港润忠钢铁有限公司、江苏润忠高科公司、Zhangjiagang Rongchang High Wire Co., Ltd.、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均为 15.04%,江苏永钢集团为 20.56%,其他企业为 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