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公布海洋垃圾处理案例
近日,福州海关所属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关员对一票申报为“铜矿粉”的进境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多为粉末状,存在结团现象,呈现灰白色、黄褐色、灰黑色、灰绿色、黄色等多种颜色,与正常铜矿粉差异较大,初步判断存在较高洋垃圾风险,随即取样送检。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共计 67.498 吨。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洋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违法将洋垃圾输入境内的,由海关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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