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获间接控股股东上级批复
广西能源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能源集团收到广西投资集团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总体方案,募集资金不超 14.00 亿元,用于收购桥巩能源 33.7202%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同意广西能源集团参与认购,认购股份不超 2500 万股,金额不超 1 亿元,发行后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 40.03%。本次发行需获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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