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关于 2027 年上半年部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即将到期的通知
为使利害关系方及时了解措施实施期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到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通知如下:
一、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到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通过本通知一并对外告知(见附件),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不再发布个案措施到期通知。
二、在本通知附件所列个案反倾销措施到期日 60 天前,相关中国大陆产业或代表中国大陆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如认为,终止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或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三、鉴于英国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脱离欧盟,本通知附件所列个案如涉及欧盟,相关中国大陆产业或代表中国大陆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提出期终复审时,应根据商务部 2021 年第 3 号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
四、期终复审申请书应包含:要求进行期终复审的明确表示,终止该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将可能导致倾销(或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证据材料。
五、如相关中国大陆产业或代表中国大陆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未按本通知的规定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同时在相关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到期前,商务部也未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则该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终止实施。
为使利害关系方及时了解措施实施期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到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通知如下:
一、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到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通过本通知一并对外告知(见附件),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不再发布个案措施到期通知。
二、在本通知附件所列个案反倾销措施到期日 60 天前,相关中国大陆产业或代表中国大陆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如认为,终止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或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三、鉴于英国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脱离欧盟,本通知附件所列个案如涉及欧盟,相关中国大陆产业或代表中国大陆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提出期终复审时,应根据商务部 2021 年第 3 号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
四、期终复审申请书应包含:要求进行期终复审的明确表示,终止该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将可能导致倾销(或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证据材料。
五、如相关中国大陆产业或代表中国大陆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未按本通知的规定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同时在相关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到期前,商务部也未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则该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终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