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同意
振华股份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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