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管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不超过 1000 万元
哈尔斯公告,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邵巧蓉、首席财务官吴汝来、副总裁孙玉来)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合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哈尔斯公告,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邵巧蓉、首席财务官吴汝来、副总裁孙玉来)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合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