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确定上海君和为受让方,拟转让 14%股份
立霸股份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及内部决策,确定上海君和致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盐城东方集团于 2026 年 07 月 01 日与上海君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协议转让所持立霸股份 3728.59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0%),转让价格为 13.1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4.88 亿元。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尚需盐城东方集团的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生效,且后续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立霸股份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及内部决策,确定上海君和致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盐城东方集团于 2026 年 07 月 01 日与上海君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协议转让所持立霸股份 3728.59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0%),转让价格为 13.1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4.88 亿元。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尚需盐城东方集团的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生效,且后续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