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黄雪智一审获刑十二年
7 月 3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自贡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黄雪智受贿案,对被告人黄雪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黄雪智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11 年至 2025 年,被告人黄雪智利用担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副区长、自贡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贡市沿滩区区长、自贡市政府秘书长、自贡市沿滩区委书记、自流井区委书记、自贡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获得补助资金、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 3002 万元。
7 月 3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自贡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黄雪智受贿案,对被告人黄雪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黄雪智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11 年至 2025 年,被告人黄雪智利用担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副区长、自贡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贡市沿滩区区长、自贡市政府秘书长、自贡市沿滩区委书记、自流井区委书记、自贡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获得补助资金、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 300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