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波兰共和国专利局延长“中波联络员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消息,为进一步推动中波两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为双方企业提供持续、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波兰共和国专利局经磋商一致,决定将“中波联络员机制”延长五年,自 2026 年 7 月 8 日至 2031 年 7 月 7 日。中波两局将继续各自指定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员,分别为中国企业在波和波兰企业在华开展业务提供知识产权(发明、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保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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