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因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被出具警示函,需三十日内整改
铂力特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导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披露不及时,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时任副总经理梁可晶、财务总监王敏、时任董秘崔静姝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铂力特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导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披露不及时,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时任副总经理梁可晶、财务总监王敏、时任董秘崔静姝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