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督促证券类私募过渡期整改
记者独家采访获悉,多家私募管理人近日收到了关于督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推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简称《运作指引》)过渡期整改工作的通知。根据规定,《运作指引》施行前已备案的存量基金整改过渡期截止日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过渡期结束后未整改的基金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托管人及服务机构将予以严格控制,基金进入前述限制状态后不得恢复。中基协提示管理人,对于选择拟整改的存量基金,需尽快确认整改方案并推进整改工作。在过渡期截止日前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视为完成整改:一是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符合《运作指引》及公告的有关规定;二是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符合整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则要求。据悉,各主要私募证券基金托管人均已上线《运作指引》整改功能,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及时联系合作托管机构并明确存量基金是否整改。(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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