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聘任肖骏、邓灏担任公司重要职务
湖南天雁公告称,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议案。同意聘任肖骏为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总经理叶芬不再代行相关职责;聘任邓灏为董事会秘书,任期相同,董事长杨宝全不再代行该职责。截至公告日,肖骏未持股,邓灏直接持股 6.7 万股,为股权激励所得。
湖南天雁公告称,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议案。同意聘任肖骏为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总经理叶芬不再代行相关职责;聘任邓灏为董事会秘书,任期相同,董事长杨宝全不再代行该职责。截至公告日,肖骏未持股,邓灏直接持股 6.7 万股,为股权激励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