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印发公告进一步优化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征管规定
近日,为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将达成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致性意见的居民企业股东持股比例由 100%放宽至 50%,适当扩大重组当事各方主体类型,并规范执行口径,为企业重组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近日,为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将达成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致性意见的居民企业股东持股比例由 100%放宽至 50%,适当扩大重组当事各方主体类型,并规范执行口径,为企业重组营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