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 A:深铁集团提供不超过 5.19 亿元股东借款
万科 A 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5.19 亿元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息及指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最晚不晚于首笔借款资金实际支付之日起 3 年届满之日,借款利率为 1 年期 LPR 减 71 个基点,目前为 2.2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海南万骏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处置收益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率为 100%。本次借款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万科 A 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5.19 亿元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息及指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最晚不晚于首笔借款资金实际支付之日起 3 年届满之日,借款利率为 1 年期 LPR 减 71 个基点,目前为 2.2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海南万骏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处置收益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率为 100%。本次借款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