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联合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经综合会商,鉴于未来几天我省降雨仍将持续,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风险进一步加大,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 7 月 28 日 9 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加强会商调度,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落细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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