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控股股东拟增持不低于 3 亿元且不高于 6 亿元
金十数据 7 月 30 日讯,东阳光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6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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