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天宜:收到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3 个月内整改
*ST 天宜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吴佩芳、杨铠璘、侯玉勃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63 号)。经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到期,未能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董事长吴佩芳、总经理杨铠璘、财务总监侯玉勃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ST 天宜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吴佩芳、杨铠璘、侯玉勃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63 号)。经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到期,未能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董事长吴佩芳、总经理杨铠璘、财务总监侯玉勃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