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答记者问
问:在规范外国人入境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进一步规范外国人入境管理,规定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加强入境管理。要求入境人员申请入境、停留居留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核实身份、申请事由;规定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是完善不准入境情形。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授权,明确外国人在境外申请办理中国签证或者在口岸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不准其入境。三是强化入境反制措施实施。为加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法治应对,规定外国人被列入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恶意实体清单或者被采取反制和限制措施等,需要依法采取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入境等相关措施的,由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按照职责实施。
问:在规范外国人入境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进一步规范外国人入境管理,规定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加强入境管理。要求入境人员申请入境、停留居留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核实身份、申请事由;规定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是完善不准入境情形。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授权,明确外国人在境外申请办理中国签证或者在口岸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不准其入境。三是强化入境反制措施实施。为加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法治应对,规定外国人被列入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恶意实体清单或者被采取反制和限制措施等,需要依法采取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入境等相关措施的,由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按照职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