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拟 5 亿-10 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阳光电源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定使用 5 亿-10 亿元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阳光电源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定使用 5 亿-10 亿元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