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 对于 L3 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
金十数据 8 月 4 日讯,2026 年 7 月 3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 202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搭载 L3 级、L4 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 M 类和 N 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该标准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防范误用滥用风险。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 L3 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
金十数据 8 月 4 日讯,2026 年 7 月 3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 202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搭载 L3 级、L4 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 M 类和 N 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该标准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防范误用滥用风险。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 L3 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