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航空:明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8 月 4 日,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发布通知称,自 2026 年 8 月 5 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标准如下: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4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70 元。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2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30 元。四、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五、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 年 8 月 5 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 2026 年 8 月 5 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