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拟以不低于 3 亿元且不超过 6 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金十数据 8 月 5 日讯,东阳光公告,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 51.33 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回购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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