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对符合条件的在深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一次性给予最高 800 万元的能级奖励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发布关于受理 2026 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广东省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的通知。支持对象:在深圳市内依法登记设立的跨国公司承担总部管理职能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经广东省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以及事业部全球总部有关标准的市场主体,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深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一次性给予最高 800 万元的能级奖励。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发布关于受理 2026 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广东省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的通知。支持对象:在深圳市内依法登记设立的跨国公司承担总部管理职能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经广东省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以及事业部全球总部有关标准的市场主体,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深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一次性给予最高 800 万元的能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