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拟完善 LOF 退出机制 商品期货 LOF、QDII LOF 最晚 2027 年底终止上市
金十数据 8 月 7 日讯,日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就完善 LOF 相关安排公开征求意见,拟分类明确部分 LOF 终止上市的情形和程序。深沪交易所针对 LOF 产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基金法》授权下对《基金上市规则》终止上市相关情形进行补充,发布通知明确 LOF 终止上市具体情形、终止上市流程、风险提示要求、机构主体责任等,从机制上解决部分 LOF 高溢价炒作问题。据业内人士测算,深沪两所预计可能涉及退市的 LOF 约 125 只,场内规模合计约 260 亿元,其中小规模 LOF 约 91 只,场内规模约 3 亿元,整体来看,可能退市的 LOF 数量、规模并不大。业内人士特别指出,LOF 终止上市不代表基金清盘,不影响基金正常的投资运作,不影响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申赎;场内持有人可在过渡期转托管至场外持有,也可通过场内赎回或卖出,退市后,持有人同样可以通过场内或场外代销渠道正常赎回基金;且退市不涉及基金净卖出股票等标的资产,对基础市场实质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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