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每月最高 5000 元 海口人才住房保障新规下月施行
近日,记者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海口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新版《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该《细则》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新规优化人才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补贴标准与办理流程,全方位完善引进人才安居支持政策。《细则》明确,申请购房补贴的所购房屋须为 2018 年 5 月 13 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2018 年 5 月 13 日以后第一次在海口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海口市自主创业且实际工作地在海口市的以下人才,适用《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中的 A、B、C 三类人才且符合本省、市规定条件的;50 岁以下且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中的 D、E 两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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