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金控: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 700 万元罚款
熊猫金控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 熊猫与昆朋资产的债权转让为虚假交易,*ST 熊猫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后续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上述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依照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一、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元罚款;二、对徐金焕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三、对李民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四、对罗春艳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五、对杨恒伟、黄玉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鉴于徐金焕、李民的相关违法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徐金焕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湖南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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