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部分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94 亿元
首钢股份 8 月 14 日公告,公司部分子公司根据税务监管要求对涉税事项进行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94 亿元。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相关子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款项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 2026 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首钢股份 8 月 14 日公告,公司部分子公司根据税务监管要求对涉税事项进行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94 亿元。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相关子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款项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 2026 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