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上调公积金缴存下限,每月最低 230 元
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调整公积金缴存下限。本次调整主要是因为广东省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公积金缴存下限相应有所提升。通告明确,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佛山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 2300 元。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 115 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 115 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 230 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2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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