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
长鸿高科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方案调整相关议案,调整内容包括将发行股份及可转债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变更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股份发行价格由 11.78 元/股调整为 9.59 元/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同步调整为 9.59 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变动,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长鸿高科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方案调整相关议案,调整内容包括将发行股份及可转债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变更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股份发行价格由 11.78 元/股调整为 9.59 元/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同步调整为 9.59 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变动,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