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机动车停车计费单位时长将从半小时调整为 15 分钟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 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于 2026 年 9 月 1 日-2031 年 9 月 1 日实施。缩短计费单位时长。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办法》缩短计费单位时长,从现行半小时调整为 15 分钟。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 24 小时最高限价进行下调。其中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从 45 元下调至 35 元;南沙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和增城区从 27 元下调至 21 元。 (澎湃)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 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于 2026 年 9 月 1 日-2031 年 9 月 1 日实施。缩短计费单位时长。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办法》缩短计费单位时长,从现行半小时调整为 15 分钟。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 24 小时最高限价进行下调。其中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从 45 元下调至 35 元;南沙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和增城区从 27 元下调至 21 元。 (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