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 3%股份
恒达新材公告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540.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7.58%,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2.743 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 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恒达新材公告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540.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7.58%,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2.743 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 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