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扩大焦煤、焦炭品种指定仓库协议库容
8 月 27 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焦煤指定仓库协议库容由 15 万吨扩大至 20 万吨。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焦炭指定仓库协议库容由 20 万吨扩大至 25 万吨。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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