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美克:重大诉讼一审判决 涉案金额 1.01 亿元
ST 美克公告称,公司涉及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诉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已判决,公司作为被告需偿还借款本金 1.00 亿元,支付截至 2026 年 2 月 21 日的利息 9.93 万元、罚息 69.06 万元、复利 0.30 万元及财产保全申请费 0.50 万元,后续利息等按合同约定计付;原告对公司提供抵押的 5 处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处置后未清偿债务由其余被告承担相应连带保证责任。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另有 1 起涉案金额 483.00 万元的公证债权文书案已进入执行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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