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重大诉讼一审获判支付回购款 5500 万元
佳云科技公告称,公司因国泰慧众创始股东王元昊、格日勒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提起诉讼,涉案金额 6877.18 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元昊、格日勒需向公司支付回购款 5500 万元及对应利息,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次诉讼尚处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佳云科技公告称,公司因国泰慧众创始股东王元昊、格日勒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提起诉讼,涉案金额 6877.18 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元昊、格日勒需向公司支付回购款 5500 万元及对应利息,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次诉讼尚处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