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任何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最终都会被依法惩治
9 月 11 日上午 10 时,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对已经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及其头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判刑。“支联会”被判罚 150 万港元,须在三个月内缴清。此外,第一被告李卓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第二被告何俊仁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2 个月,第三被告邹幸彤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 3 个月。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本案说明,任何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最终都会被依法惩治,绝不姑息。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梁换柱,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正如法庭在裁决理由中指出,本案被告的有关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达意见自由的范围,属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之行为。今天的判刑显示法庭确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严惩,以显法治。(大湾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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