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实控人收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泰格医药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人因 2022 年 12 月主动减持股份合计权益变动减少 1%未及时披露,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另因 2019 年 9 月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 5%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监管局拟对二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 100 万元,其中叶小平、曹晓春各罚款 50 万元。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泰格医药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人因 2022 年 12 月主动减持股份合计权益变动减少 1%未及时披露,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另因 2019 年 9 月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 5%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监管局拟对二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 100 万元,其中叶小平、曹晓春各罚款 50 万元。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