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引流迎来强监管 基金网络营销整改进入最后窗口期
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 月 30 日正式实施仅剩半个月,基金互联网营销监管再度加码。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9 月初,监管下发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聚焦于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转接渠道类合作。此前业内常见的通过互联网平台跳转引流的模式迎来了强监管。与此同时,记者获得的一份基金产品如何在某互联网平台运营的方案显示,通过“大 V”“小 V”带货的基金互联网营销玩法仍未完全退场。净值播报、“上车”宣传、买入操作展示、口碑发帖等推广模式依然隐蔽存在。一边是监管边界不断细化,另一边是传统流量营销模式仍待清理。随着《办法》正式实施临近,基金互联网营销正在进入重要的规则切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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