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路: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248 万元被责令改正
ST 中路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中路集团、中路投资、上海机商、陈荣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闪、朱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024 年 2 月至 2025 年 6 月,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248 万元,公司未审议、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且部分客户与供应商关系、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相关方应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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