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春兴: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 需承担连带责任
*ST 春兴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金寨春兴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近日收到安徽金寨县法院一审判决:金寨春兴需偿还借款本金 1.66 亿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 4.62 万元,原告有权就金寨春兴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未能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
*ST 春兴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金寨春兴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近日收到安徽金寨县法院一审判决:金寨春兴需偿还借款本金 1.66 亿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 4.62 万元,原告有权就金寨春兴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未能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