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裕集团:拟向控股孙公司提供不超 7000 万元借款
长裕集团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山东广垠廸凯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借款额度,用于其年产 1000 吨纳米复合氧化锆高性能陶瓷制品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考届时 1 年期 LPR 且不低于公司综合债务融资成本。因廸凯凯新材料参股股东第一稀元素未按出资比例同条件提供借款,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长裕集团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山东广垠廸凯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借款额度,用于其年产 1000 吨纳米复合氧化锆高性能陶瓷制品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考届时 1 年期 LPR 且不低于公司综合债务融资成本。因廸凯凯新材料参股股东第一稀元素未按出资比例同条件提供借款,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