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个五年规划: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
9 月 16 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 年)》(简称《规划》)和《行政长官 2026 年施政报告》。《规划》提到,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支持金融机构以香港为区域基地。坚定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利用香港成熟的资本市场支持项目融资、发债、投资及财务管理的运作,积极配合和支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港设立的办事处的需要。加强国际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专业资格衔接、实务培训及跨境交流机制,壮大具备国际视野与专业能力的金融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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