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履行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认定程序等问题,山东时间投资被监管警示
9 月 16 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山东时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时间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履行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认定程序,个别投资者风险揭示资料存在瑕疵,反映出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更新办公地址及有关人员信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的问题。张祥峰作为山东时间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山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山东时间投资、张祥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9 月 16 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山东时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时间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履行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认定程序,个别投资者风险揭示资料存在瑕疵,反映出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更新办公地址及有关人员信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的问题。张祥峰作为山东时间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山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山东时间投资、张祥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