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涉华食品级磷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9 月 11 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 2026 年第 88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摩洛哥和墨西哥的浓度高于 55%且低于 105%的食品级磷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 18 个月内。
9 月 11 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 2026 年第 88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摩洛哥和墨西哥的浓度高于 55%且低于 105%的食品级磷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 18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