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被责令改正,60 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川大智胜公告,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游志胜、杨波、刘健波、胡清娴、吴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自收到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涉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业绩承诺及 1500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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