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拟对外提供 1.10 亿元委托贷款
泰和科技公告称,公司拟委托中国银行枣庄分行以自有资金向山东中汇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10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实际发放之日起 12 个月,年利率 6%,用途为购买碎石、钢材、混凝土等原材料。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汇控股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汇城市及其子公司、财汇控股以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 1.1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1%。
泰和科技公告称,公司拟委托中国银行枣庄分行以自有资金向山东中汇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10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实际发放之日起 12 个月,年利率 6%,用途为购买碎石、钢材、混凝土等原材料。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汇控股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汇城市及其子公司、财汇控股以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 1.1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