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要按照“应分层尽分层”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海域分层立体利用管理
自然资源部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指出,要按照“应分层尽分层”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海域分层立体利用管理。除填海或生产经营活动存在冲突的用海活动外,新设立和续期的跨海桥梁、养殖、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温(冷)排水、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活动,原则上均应进行分层立体设权。其他用海活动经海域使用论证具备条件的,也应进行分层立体设权。要积极探索不同用海活动分层立体利用组合类型,创新海域使用权共有等方式,拓展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新场景、新模式、新方法,全面推进“一海多用”。
自然资源部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指出,要按照“应分层尽分层”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海域分层立体利用管理。除填海或生产经营活动存在冲突的用海活动外,新设立和续期的跨海桥梁、养殖、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温(冷)排水、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活动,原则上均应进行分层立体设权。其他用海活动经海域使用论证具备条件的,也应进行分层立体设权。要积极探索不同用海活动分层立体利用组合类型,创新海域使用权共有等方式,拓展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新场景、新模式、新方法,全面推进“一海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