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后 基金公司密集公示第三方互联网营销平台 大 V 合作已全面叫停
金十数据 10 月 7 日讯,《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于 9 月 30 日正式实施后,基金行业迅速行动。除了与“大 V”“小 V”等的合作全面叫停之外,多家基金公司陆续在官网披露其开展互联网营销所依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信息。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易方达、广发、富国、天弘、嘉实、鹏华、招商、工银瑞信、平安、大成、摩根等十余家基金公司发布相关公示。受访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新规实施后,与大 V、自媒体账号的基金营销合作已全面停止,“大 V 合作都不行了,挂靠也不可以”;而根据八部门文件要求,涉及产品营销宣传的账号主体必须是基金公司自身,不能是大 V 或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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