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互联网营销正式进入“公示时代”,首批已有至少 16 家公募披露合作平台名单。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 9 月 30 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金融机构应当公示其委托开展网络营销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也应当公示委托其开展网络营销的金融机构。
 
 
Back to Top